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的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合同有效吗?我购买的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如果拆迁了,拆迁的补偿是给我还是给到宅基地的权利人?
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仅能在农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流转,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住宅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该买卖行为一般是无效的。城镇居民并非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的房屋,或者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处“购买”的房屋,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在被征收时无权获得相应赔偿。
原创文章,作者:李 小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ssaaa.cn/article/2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