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文明养犬温馨提示简短

随着小区业主饲养宠物越来越多,而不文明养犬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宠物没有进行拴养,并随意在小区公共场所遛狗,狗狗便便也四处乱排放,造成小区环境污染,又使邻里纠纷、噪音等问题日益严重。
和谐、文明的小区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去维护,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养犬的业主朋友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在此作出以下告知: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勿忽略,爱犬也需要“身份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和常规体检,建议您不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以免惊吓到老人、孕妇、儿童,造成不必要伤害。
2.养犬应讲究卫生,文明养犬,自觉做到三个“一”,即:遛狗时带好一根绳链(狗必须牵好)、一张纸、一只袋(及时清理狗粪),请不要让犬只在公共区域、草坪绿化带随意大小便
3.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犬证,并定期给爱犬注射疫苗。
4.制止乱吠:请给予爱犬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乱叫乱吠影响他人,在爱犬吠叫时应及时制止。
5.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让其乱鸣乱叫,避免引起邻里矛盾。
尊重他人,遛狗时系好狗链,并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和老人、小孩休闲的地方,避免犬只乱跑惊吓或伤及他人,杜绝伤人事件发生
在此,我们呼吁: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牵好绳子,为尊重和保护他人加一根“保险”。否则,无论是狗咬了人还是狗咬了狗,或者狗撞倒了老人小孩,又或者碰坏了他人财物,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物业文明养犬温馨提示简短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饲养宠物犬已经成为部分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更是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

“做犬的主人,更做文明人。”让文明养犬成为每位犬主的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 文明养犬 ●

不带犬进入社区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防止爱犬乱吠叫、伤人、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

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卫生养犬 ●

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严禁爱犬在电梯里面大小便。

● 健康养犬 ●

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如不慎发生犬只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

 安全养犬 ●

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犬绳长度一般不超过1.5米,并由能够约束犬只的成年人领,并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避免伤人、走失、打斗等种种意外。

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文明养犬行为,创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保障您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因养犬引发的邻里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社区,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在此做出如下告知:

一、遵守《动物防疫法》和《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了园区的安全和整洁,请务必做到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

二、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并定期到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

三、养犬人需持犬只免疫证明到居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首次登记和续期的手续。

四、养犬人须取得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养犬登记证》、犬牌、犬只的电子身份标识等有效证明后,方可携犬只外出。

五、养犬人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由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养犬登记证》以及市检疫部门颁发《犬类免疫证》复印件各一份做备份。

六、严禁未经登记的犬只和三年内有伤人行为记录的犬只进出园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

七、若违反《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登记的犬只继续饲养的,公干机关将没收犬只,并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八、未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继续养犬的,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九、养犬人对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的犬只继续饲养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十、未缴纳养犬管理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补交;逾期不补交,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十一、因犬只噪音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对园区内饲养的具有攻击性的犬只,物业服务中心将对养犬人进行劝阻,若不听劝阻,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十三、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园区和市容环境卫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十四、请勿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外出遛狗时时间尽量控制在人员出入较少的时间,避免在人流较多的时间遛狗,携犬只外出时,必须为犬只佩戴犬牌及用绳索、铁链牵引约束,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免伤人。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十五、禁止养犬人携带犬只乘坐客梯,若使用消防梯(工人电梯)携带犬只时,需配备必要工具(如宠物车等),以防电梯内留下异味。

十六、禁止犬只任意在楼道、楼层之间穿梭,请及时制止犬只吠叫及攻击行为。

十七、禁止犬只在楼道、电梯、楼梯等公共场所内大、小便。

十八、犬只排便时严禁进入绿化带,犬只粪便必须自行清理,清理后请丢入垃圾箱内。

十九、严禁豢养大型犬(长60cm、高40cm以上)。

二十、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外出。

二十一、犬只伤及他人,应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治,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传染病检验。

二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患有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最后,例行提示

出门遛犬牵犬绳

犬只粪便要清理

遵守规章、文明养犬

让我们和狗狗一起

创建文明美好的家园城市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原创文章,作者:李 小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ssaaa.cn/article/48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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