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桐柏县俩村民,为了给丈母娘补身子,手持强力弹弓,捕杀9只野生斑鸠!
民警:涉嫌非法捕猎罪,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要知道,野生斑鸠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它的长相与鸽子非常相似,但在我们东北人眼里,它就是野鸽子!
它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因为数量稀少,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
而桐柏全县又属禁猎区,这鸟,怎么说也是保护动物,怎么能说宰就宰了呢?
经过民警询问得知,捕杀斑鸠的人,是一个大孝子。他的岳母最近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总想着给她补补。在外出的路上,偶然间,他发现树丛中有一些鸟,这些鸟就是斑鸠!
一想到补品还没买,野生斑鸠熬汤一定比家养鸡好!于是,他与同村张军(化名),手持强力弹弓,开始了捕杀!
经过数小时时间,就捕杀了9只。正当他兴高采烈的往回家走时,却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由于他俩捕杀三有保护动物,可能面临刑拘,或重罚金!
不得不说,这位兄台真的是个大孝子。现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的多到位呀,整个网络一直都在宣传,怎么还敢做违法的事啊?
猎捕小鸟,不抓到算侥幸,若抓到了,罚款或刑拘,都够买多少个养殖场的斑鸠了?
虽然野味新鲜,但吃了或捕杀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按照三有保护动物法规则,捕杀、贩卖、购买,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轻则罚款拘役,重则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重罚金!
如果情节过于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想一想,为了吃那点玩意,进了监狱,判了刑,多不划算啊!
人生在世,虽然为的是享受,但一定要遵从法律。
编者估计,此事过后,女婿若回到家中,老婆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因为他触犯了动物保护法,不仅被刑拘了,还可能遭到重罚款的可能性!
由于事情严重,男人给家里添加了很多负担,丈夫很可能会得到追魂夺命掐、薅头发、无影脚等!
提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动物也一样,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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