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流程大概分为:先办房产证——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过户。整个过程并不复杂,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先办理好房产证。此外,过户费用与普通商品房一样,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进行测算。
一、安置房过户流程
1.先办房产证
安置房过户,房产所有权人即安置房的开发商,应当先给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在安置房具有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而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条件是安置房居住满5年。这就意味着,居住安置房满五年才能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才能过户或者上市交易。
2.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3.办理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带着过户申办材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到场填写申请书,具体每个地方的房屋市场交易中心都有咨询处,在咨询处提前咨询需要哪些文件,因为不能的情况需要过户材料并不相同。
注意:房屋过户必须要交纳一定的税费,另外,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二,安置房过户费用怎么算?
安置房的过户费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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