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即使双方同意离婚当天,也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内容大意如下:
1.双方协商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预登记。即使符合离婚条件,也暂时不颁发离婚证明,不立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
2.离婚的冷静期为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任何一方不愿意在30天内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将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将颁发离婚证明,双方将解除婚姻关系。
4.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当事人未向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明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无离婚效果。如果双方仍想同意离婚,他们需要重新登记,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以上,对于协议离婚和冷静期的问题,如果你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可能比协议离婚快一点,但当天肯定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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