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据河北新闻网报道,日前,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衡水超越羊汤馆高音喇叭叫卖 噪音扰民”的问题。河北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经询问,羊汤馆店主如实承认了其利用高音喇叭叫卖噪音扰民的事实,办案民警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其实,小区高音喇叭扰民这种现象很普遍,在多数小区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现在很多小区一楼都是商服,一些商家开始纷纷走出室内,把商品摆在过道两侧,为了抢生意,商家们纷纷在摊位上架上各种各样的喇叭,不停的叫卖,声音在小区院子里震荡。还有一些收购废品的、卖粮食和蔬菜的流动三轮车也凑热闹,高音喇叭叫卖声此起彼伏,确实太扰民了。
当然,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使用多种多样的宣传促销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所实施的商业行为不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更不可扰民。尤其是家中有新生儿、中考和高考备考学生,以及年老病患者的,高音喇叭的噪声确实难以接受。据了解,噪音对人的影响也非常大,当噪音在50分贝以上时,就会使人变得焦虑,产生急躁心理。而常见的高音喇叭的分贝数大约为80-110分贝,货车的汽笛分贝数则大大超过110分贝。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所以按一般标准居民居住环境的噪音规定日间不能超过50dB;夜间不能超过40分贝。
这里且不说在小区叫卖合不合法,就说在叫卖时尽量不要使用高音喇叭,即使使用也要调到合适的音量,不要产生嘈音,买卖好不好不在声高,在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应该说,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不仅影响市容、造成环境噪音污染、影响市民健康生活,而且也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此,希望商家在经营活动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经商,和谐经营。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依法履行职责,不要互相推诿,要主动作为,加大对小区高音喇叭叫卖扰民问题的治理。
一是扩大嘈音污染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到基层、到市场、到商家。二是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办法,定点揭露,专项治理,,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尤其是对沿街流动高音喇叭噪音扰民违法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商贩,依法严惩。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采取兵种配合联手的形式,集中力量,整合执法资源,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净化市场营销环境,从根本上消除噪音污染源,坚决遏制、杜绝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还小区居民一个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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