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所产生的诉讼费可以由被告方承担吗?为什么?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符合特定情形,比如被告败诉,打官司所产生的诉讼费可以由被告方承担。因为被告败诉,法律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什么是诉讼费?为什么缴纳诉讼费?
很多人因为产生纠纷,而会选择去法院进行打官司,打官司就会接触到诉讼费。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相信大家都知道,诉讼费就是打官司时需要交给法院或相关机构的费用。
打官司是国家为公民提供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相对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而言,打官司的程序更为严谨规范,因此所需的成本也就更高。国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因此需要缴纳诉讼费。
合理的诉讼费能够帮助当事人进行客观的评估,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胜诉的几率、诉讼时需要投入的时间和预期利益之间的比例、促使当事人采取更加理智的诉讼行为,也能帮助当事人积极谨慎的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诉讼费包括哪些费用?
很多人认为诉讼费就是立案的时候交的费用,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立案的时候交的费用,一般为案件受理费。因此,诉讼费与案件受理费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司法辅助人员发生的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费用。
案件处理费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费用、申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的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特别程序中的申请费用等。
证人、鉴定人等司法辅助人员发生的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费用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等。
打官司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等,而每种类型费用的承担方式却各有不同。
(一)案件受理费的承担方式
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费通常由原告先行向人民法院预缴,等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对案件受理费费在原告与被告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而分摊主要根据,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的责任大小,来裁判各自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的金额。
- 一方完全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会裁判,由完全败诉的一方承担全部的案件受理费用。
- 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既包括本诉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也包括反诉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所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承担,但会减半收取。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之间各自承担案件受理费用的金额。
(二)申请费的承担方式
- 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
- 在督促程序中,如果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异议的,申请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如果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有异议并导致督促程序终结,申请费用应当由申请人负担。
- 在强制执行案件,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裁判文书的,案件的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在财产保全程序中,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
- 其余申请费的负担方式,参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方式。
(三)特殊情形费用的承担方式
- 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公告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因当事人自身原因,不能在举证期内举证,在后续的审理程序中,提出新的证据而导致诉讼费增加的,由该当事人自己承担;
- 申请破产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申请的单位承担;
- 在海事案件中,一般申请费都由申请人承担。
总结
打官司的诉讼费包括多种情形,分别为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补贴费。
被告承担诉讼费的情形:
(一)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当事人双方胜诉的情况而定,如果原告全部胜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部承担。
(二)申请费,在督促程序中被申请人没有提异议的,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费、在强制执行申请案件中,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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