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粮150公斤
民国时期,重量在标准上以一公斤为标准斤,在市用上以标准斤的二分之一为一市斤,一斤为十六两。
这里的“石”和“担”相通,主要是因为一石粮食,恰好是一个成年男子可以弯腰担起来的重量,所以人们习惯将一石成为一担。一石粮食,等于四钧,一钧等于三十斤,所以一担粮食,等于120斤。
众所周知,八路军的后勤补给一直都比较差,尤其是全面抗战爆发后,越来越多的爱国人士加入到八路军队伍中,因此后勤补给一直是困扰广大指战员的问题。
无奈之下,八路军只能向当地条件较好的老百姓借钱借粮,虽然身处战争年代,但八路军一直是一支纪律非常严明的队伍,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明确规定借东西要还,不管借多借少通通都要打借条,待日后归还。
新中国成立后,有不少群众拿着当年的借条找到国家,经过核实后纷纷给予兑现,展现了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风貌。
位于山西娄烦县的周模旦抗战时期也曾借粮食给八路军。时隔72年后,周模旦的借条被找到,国家派人上门,翻倍归还了当年所借的粮食。
时间回到1941年,此时抗战已进入了相持阶段,八路军的补给十分困难,驻扎在娄烦县的八路军358旅被迫向附近百姓借钱借粮以解燃眉之急。
当时周模旦一家有十余口人,种着约40亩左右的地,一年能够打上万余斤的粮食,他们自家消耗和储备余外还剩有一点粮食。当时358旅就找到了周模旦一家,向他借了一担粮食,也就是相当于100斤的粮食,并写下借条:“借择石村周模旦谷儿一担,民国三十年秋”。
民国30年,也就是1941年,由于八路军和群众们关系很好,周模旦也十分愿意借粮食给八路军,他后来把借条放在了箱底,在周模旦去世后,他的子女不知道,就将其(借条)和遗物一起烧了。
但没想到起72年后,娄烦县在普查革命遗址时,意外在一个窑洞中找到一本当年的公粮记录表,在其中有一张就是当年找周模旦借的一旦粮食的借条副本。
2014年,当地国家核实后,随即派人带着三袋面粉,5袋大米,几桶油和2000元现金交到周模旦后人手中,兑现了当年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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