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底,跟随终生。我国目前的刑事记录是保留终身的。没有说多少年就可以撤销。所谓五年消除案底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前两天,一个朋友对我诉苦,说他的弟弟想入伍,结果在政审的时候被刷了下来,其原因是他爷爷曾经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3年。关注我的人都知道,我自己就是一个刑满释放不久的人,所以有案底对自己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我深有感悟。
关于有案底的人是否会影响家人,我曾经在之前的文章中详细说明过有犯罪记录对子女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就不一一重复了。
我也写过一篇关于有案底的人在服刑完毕之后到底该不该撤销案底的文章「链接」很多人都认为应该撤销或者在一段时间之后撤销。但是,也有部分人提出了反对意见。
持反对意见比较集中的,主要是认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这样才能增加犯罪成本,从而降低犯罪的发生。
不过,今天的问题,不是讨论该不该撤销案底,而是一个换位思考的问题:假如你或者你的亲人犯罪了,你还会支持终身保留案底的制度吗?
诚如那些反对撤销案底的人所言,案底审核终身制,确实从一定程度上让那些想犯罪的人三思而后行,降低了犯罪率的发生,但是,这种制度也让很多真心改过自新的人想走的路越来越窄,让他们的亲人,特别是直系亲属,受到了很多读书或就业方面的限制,这也是事实。
在评论区反对撤销案底的人,我认为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曾经被犯罪分子伤害过的人,一种是“嫉恶如仇”的“正义人士”。当然,还有第三种人,就是单纯地认为犯罪了,就必须受到惩罚。
第一种人,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因为犯罪对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庭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他们希望让犯罪分子受到终身的处罚。
第二种人,则是喜欢站在自己的角度,去随意评判他人的人。他们只会看到别人“恶”的一面,而不会去发现别人“善”的一面。
第三种人,是真正单纯的人,他们只是凭自己的直觉去判断对与错,喜欢简单,没任何心机。
现在是法治社会,犯罪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但也因为法治的不断完善,我们每一个人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为了触犯法律的“罪犯”。比如与人发生争执、比如多喝了两杯,甚至图一时之快说了几句话、转发了自己看到的某篇文章或评论,都有可能触犯了法律。
我们常常说“换位思考”,所以,假如有一天,你也成为了一个别人眼中的“犯罪分子”(请注意,本句绝无任何攻击之意,纯属假设)的时候,你也感受到了因为案底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种种不便和限制的时候,你还会坚定、坚持的说:“犯罪了就必须一辈子背负这个后果!”吗?
千万不要说自己一辈子都绝对不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
犯了错,就一定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这句话没有错。但是,正如有些网友说的,没坐牢的不一定是好人,坐牢的也不一定是坏人。古语不也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吗?我们不是也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吗?为什么不可以给那些真心悔改的人一个抹去案底的机会呢?为什么要让案底成为他和家人一辈子的标签呢?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对一些罪行较轻、刑期较短的人,应该给予一个观察期,在刑满释放后几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法记录,经相关部门(比如社区)提供相关证明之后,可以消除案底。
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法,既可以约束和监督那些曾经违法犯罪的人,也可以给他和他的家人一个全新的“清白身份”。
有案底的人,该不该给他一个重新“洗白”的机会?如果你或你的家人不幸成为其中的一员,你还会认为“案底影响自己一生、案底影响家人一生”是可取的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见解!
原创文章,作者:李 小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ssaaa.cn/article/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