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五十八回写到,宫中一位老太妃薨了,按要求,“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不仅如此,不待硬性规定,“各官宦家,凡养优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发”。
贾府不就养着十二个当年专为元妃省亲听戏而准备的女孩儿吗?自然也在遣发之列。不过王夫人为人慈和,尊重这些女孩儿的个人意愿,愿回家的回家,不愿回家的就留下来使唤。
结果愿回的只有四五人,大半愿留在贾府,于是就将“不愿去者分散在园中使唤”。
戏班子是解散了,这些女孩儿是分开了,但是那种一起唱戏的感情还是在的。
特别是其中一个原唱小生的藕官,与一个唱小旦的菂官,戏班子还在的时候,戏里常做夫妻,“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即便不做戏时,“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
芳官向宝玉介绍这旧事时说她俩是“疯了”,其实是沉浸在戏里走不出来了。
后来菂官死了,又补了蕊官,藕官对蕊官却也是“一般地温柔体贴”。问她怎么“得新弃旧”,她还自有一番道理,认为“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
芳官向宝玉转述之时认为藕官此语“疯呆可笑”,不过从藕官角度思考这话,倒也不是没道理。重要的是,她说的是两个相爱的人已经阴阳两隔再也不可能在一起的情形,况且她心里仍然深刻纪念对方。
在此,不由得联想起娱乐圈的分分合合来。这年头,一个个影视娱乐明星结婚固然风风光光,离婚亦是家常便饭,几乎让人在看到谁跟谁在一起的新闻时,同步就在等待他们分手的官宣。
这不能说旁观者心理阴暗,而实在是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毕竟,这样的事已经见惯不怪了。
因戏生情,往往也就会因“新戏”生“新情”。不会老演“昨日的剧情”对不对?
区别在于,《红楼梦》里的藕官并非“丢旧爱结新欢”,而是生死两隔。对菂官,藕官不仅在她死时“哭得死去活来”,还“至今不忘,每节烧纸”。
这不,就在这年清明节, 已经分给黛玉的藕官竟然在大观园里烧起了纸。祭菂官可以理解,但在园里烧纸涉及安全问题,难怪管园子的老婆子非要把藕官拉去接受处理。
如果不是宝玉正巧碰到了,帮她在那老婆子面前谎称烧的是“林姑娘写坏了的字纸”,见她不信又谎称是为自己祛病的烧给杏花神的白纸钱,威胁要在老太太面前告老婆子“故意来冲神,保佑我早死”,把那老婆子吓走了,她的苦头恐怕要吃大了。
对藕官纪念旧友,宝玉是很欣赏的,特别是她那“得新不算弃旧论”,“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甚至又搬出了自己的老话:“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
但对藕官在大观园烧纸,他又是不赞同的,于是他又转托芳官带一篇话给藕官:
“以后断不可烧纸钱。这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遗训。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愚人原不知,无论神佛死人,必要分出等例,各式各例的。殊不知只“诚心”二字为主。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不独死者享祭,便是神鬼也来享的。你瞧瞧我那案上,只设一炉,不论日期,时常焚香。他们皆不知原故,我心里却各有所因。随便有清茶便供一钟茶,有新水就供一盏水,或有鲜花,或有鲜果,甚至荤羹腥菜,只要心诚意洁,便是佛也都可来享,所以说,只在敬不在虚名。以后快命他不可再烧纸。”
可以说,宝玉比藕官又进了一层,不仅不必以不再结新友来保持对旧偶的“忠诚”,还不必以烧纸来表示对旧偶的纪念。也就是说,可以摒除所有“形式”,只要保留“诚心”;如果还要有一点基本的“仪式感”,那就是“备一个炉”,“逢时按节”焚香就行。
特殊情况下连炉和香都没有,那也只要“有土有草”(所谓“撮土为炉,拈草为香”了),“洁净”就行,至于供的是什么,那更加随意,或茶或水或花或果或荤腥,关键是“心诚意洁”,也就是“在敬不在名”。
不得不说,宝玉讲的还真是有道理,尤其是针对“形式主义”是很有效的。
当然,如果放到现实当中,毕竟如宝玉这样“呆性”的人很少,多的是头脑活络的人,假如真如宝玉所言只要“诚心”就好,恐怕又会是“天知道”了。所以,看来还是在一定的形式与“心意”之间保持平衡比较好。
对此,朋友们怎么看呢?
原创文章,作者:千年等一回,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ssaaa.cn/article/5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