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大家应该都看到了“21岁单亲妈妈送外卖”的新闻。
江西女生,17岁嫁人,女儿五六个月大时,丈夫车祸去世。
因为没有生下儿子给男方延续香火,母女被婆婆赶出门了,同样也没有拿到相应的赔偿金。
于是,只能带着孩子从江西到安徽安庆打工。
大多数的媒体呢,都在赞她为母则刚,为人负责、乐观、坚韧、豁达。
确实,从采访视频上看,姑娘是个乐观向上的性子,遇到挫折也是迎头而上,有韧劲。
但一句“为母则刚”,轻飘飘就抹掉了这位年轻的单亲妈妈遭受的不公待遇。
翻一翻我国的《民法典》,关于婚姻和继承的法律条文是这么写着的:
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1074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1126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法治社会,即使他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位妈妈和她的女儿,还是应享有本该属于她们的正当权利。
但现实呢,当地相关部门无知无觉;媒体,只是站在一边动动嘴,歌颂母爱的伟大。
也有人说,人家妈妈自己都说不要亡夫赔偿金了。
但有没有和要不要是两回事。
当时没拿到,现在呢,只不过是因为这件事被广大网友热议发酵了,才引得当地算盘珠子拨一下动一下。
如果,没有被发现,不就是无声无息过去了么?
中国那么大,人那么多,每天发生的事情数不尽。不是谁都有那份幸运,可以上热搜的。
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位妈妈是幸福的。明晃晃写着:
她的幸福,都写在笑容里。
这样努力生活的人,需要的不只是社会舆论的同情,也不是一次性的物质援助。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打扰,让她们安静生活,为了幸福继续努力。
这段话里,只有一句话说对了:她需要的,不是一次性的物质援助。她需要的是长期的物质援助,至少给点养孩子的补助。
因为她劳碌奔波一整天,求得不过是女儿的一日三餐。
都2022年了,中国已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了。
还有父母,对儿女的愿望,不过是求一日三餐?!
现在孩子小,她的幸福只需要解决女儿的温饱,就能够满足。
那么,等孩子再大点,面临的教育、医疗、缺失的父爱等等,她还有余力满足吗?
别说她一个人养孩子,就是普通的三口之家,现在要养好一个孩子,需要付出多少心血?
你让她怎么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童年?
试问,你又怎么让她追求幸福?又该如何追求幸福?
是让她每天背着孩子跑上跑下,穿梭在车流中,多送几个外卖吗?
所以,碰到这样的问题,诚恳媒体和相关部门,不要用母爱来道德绑架,赶紧出台一些保护弱势群体的相应措施吧。
因为,她们需要的是:
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如何运用法律,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如何问心无愧地享受,自己本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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